互联网的社会属性并不是固有的,它的形成需要经历一个在社会整合与调适下、使互联网成为社会相容技术的所谓“技术社会化”过程。
互联网的社会属性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,主要表现在:第一,互联网的目的是社会所赋予的。作为一种技术产物,互联网本身并无目的性。但是,作为新一代的交流工具,互联网的目的就是要达成一种快捷的、跨时空的沟通手段。
第二,互联网的社会后果受控于社会。好比核能技术既可以用于制造成威胁人类安全的核武器,也可以用于建造核电站而造福人类一样,互联网的社会后果也是正、负兼有的。但总的来看,互联网的社会后果也是可控的,它的整体效用是由社会来控制的。
第三,互联网的发展过程受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。任何新技术,在其产生之后都存在多种发展方向,而它最终的发展过程总是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。恩格斯曾指出,“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”。
互联网的发展过程,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生产决定的。由于社会生产技术的准则是追求高效率的新技术,因此互联网一经出现,就注定要被市场体系所选择,并加速其社会化过程,使其迅速上升为有可能改变世界经济格局的推进器。